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做在前面
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把法治建设建立在扎实的基层基础工作之上,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我们要落实好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发挥好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快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
要推动各级党委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带动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级班子成员主动学法用法,为全社会作出示范和表率,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强化思想认识,强化问题整治,强化推进落实,强化氛围营造,着力构建科学高效有序的法治体系,积极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履行好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要突出学好宪法,自觉尊崇宪法,切实维护宪法实施。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不断优化黑龙江法治环境,久久为功,为建设现代化新龙江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要创新学习形式,完善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巩固学习成果。根据工作需要,党委常委会会议前,可集中安排半小时时间,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要抓好与中心工作和专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我省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会议议题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要先学懂弄通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先懂法后决策。要学以致用,教学相长,做好个人自学与集中讲学相结合。综合性强的法律法规,由党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主讲;专业性强的法律法规,可邀请相关专家学者讲。要探索网络等开展学习的新渠道,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
学法用法是推动法治黑龙江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难在坚持、贵在有恒。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统筹考虑,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一阵风,有关部门要拿出单子、列出计划,探索和制定能操作、能坚持的学习方法;要突出重点,坚持和完善会前学法,推动党委班子学法活动不断深入、确保实效。
《人民日报》4月26日刊发省委书记张庆伟日前在省委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摘编——
作者:《人民日报》记者郑少忠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