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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新闻

以“四种形态”指标体系为遵循倒逼工作落实

发布单位:北大荒建设集团 文章来源:北大荒建设集团 [ 2018-07-23 16:28:00] 您是第 1480 位访客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理政的总方略。完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任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关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长期执政地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科学回答了“如何执纪、怎样监督”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找到了“过河”的“船”和“桥”。推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发扬纪律严明这一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治本之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按照实践“四种形态”的新要求,在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上实现全面转变,必须紧跟中央纪委的部署,把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作为指挥棒、风向标,全力贯彻落实好“四种形态”。

一是信访受理由按部就班向主动出击、科学研判转变。发现问题是践行“四种形态”的首要前提,如果不能早发现问题、发现不了问题、发现问题不当问题,就不能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必须把好信访受理这个“第一道关口”、打通“第一道闸门”,把从源头上发现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畅通微信短信、网络、电话、来信、来访等信访举报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要切实改变坐等群众来信来访的单一受理局面,不能按部就班被动等访,必须主动出击,变等群众“上访”为纪检干部主动“下访”,经常深入县区(林业局)、乡镇(林场)、村屯和信访反映较多的部门机关,“打听张家长、李家短”,到群众中了解问题线索,通过召开座谈会、暗访、接访和巡察等多种方式,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问题线索。经常对信访件进行分析研判,掌握所负责区域内党风政风状况、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不仅要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而且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举措,早发现早处理,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惩处,绝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绝不能看到问题“闭眼睛”、听到问题“捂耳朵”、遇到问题“甩开腿”,不敢担当、不想担当、不善担当。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在发挥纪检监察队伍主力军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广泛发动群众,在审计财政、税务工商、组织人事、公检法司等机关部门建立信访员队伍,完善群众监督网络,通过各种渠道搜集问题线索。在监管对象、监管内容方面,不能只盯关键少数,还要盯紧盯住全体党员干部,勤浇树、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维护好整片森林健康;不能只盯违纪违规问题,还要紧紧盯住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把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作为监督重点,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是线索处置由单纯追求成案率向早提醒、早纠正转变。线索处置是开展纪律审查的基础性工作。过去,纪检监察机关把能不能立案作为是否确定为问题线索的唯一依据,许多反映问题笼统、不够立案的,相应的也就没有作为问题线索进行及时处置,而被搁置暂存束之高阁了,没能很好地发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作用。按照“四种形态”要求,线索处置必须突破以立案为依据的传统思维,不能单纯追求成案率,要把应该作为线索的都作为问题线索加以甄别,逐一筛查、逐项核实,强化问题发现,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决防止“挂万漏一”。对所有发现的问题都要用纪律的尺子进行衡量,通过深入分析和研判,提高识别和处置问题线索的能力,弄清楚有哪些问题,是什么性质的问题,明辨是非曲直,分清轻重缓急,按照不同情况准确划分“四种形态”特别是适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形,实施“精准打击”,明确哪些要运用谈话函询,哪些要进行初核、深入调查,对不够违纪但应该提醒谈话的,及时进行警示谈话、批评教育,切实做到让误入歧路者迷途知返,让小错小过者悬崖勒马,防止小病养大、大病恶变。要提高问题线索的处置效率,强化抓早抓小的效果。对信访举报件、电话举报,或者听群众口诉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都要作为问题线索进行早处置,做到受理即录入、录入即签批、签批即转办,所有信访件都要在规定时限内转办、办结,对转办到基层的信访件,全程跟踪督办,快录快办、快转快办、快查快办。

三是执纪审查由以案论功向抓预防、抓小错转变。衡量从严治党的成效,不能以执纪审查立案数量论英雄,更要向注重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预防转变,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践“四种形态”的终极表现要形成使受处置的党员干部呈现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从多到少的“倒三角”态势,在相应措施运用上就要达到一二三四种形态惩处越来越重、震慑越来越强的效果。通过对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设置四道防线,层层阻拦、道道加力,才能防止违纪问题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级演变恶化,才能防止“好同志”演变为“阶下囚”,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这就要求纪律审查要拓宽思路,全方位、分层次展开进行。一方面对初核立案的、构成后三种形态的问题要严格审查;对“面对面”核实、谈话函询能够了结的,采取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函询了结等方式,立核立结、立谈立结、立询立结;初核后不构成违纪的,也要进行认真审查,采取第一种形态提醒警示;对发现新问题线索的也要采取的形态进行处理,一个问题线索都不能落下。另一方面对每个案件涉及的所有人员都要进行纪律审查,不能只是审查一两个够违纪立案的、够处分的党员干部,对其他涉案的党员干部也要按照“四种形态”要求进行审查,适合哪种形态就运用哪种形态严肃处置,特别是要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措施手段。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切实树立起抓预防、抓小错也是成绩的工作理念,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执行到位。

四是执纪审理由定性处理审核向全方位审核转变。执纪审理是纪律审查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最关键的一道程序。按照“四种形态”要求,执纪审理工作只有把握好“终端”转型,才能对整个纪律审查工作转型发挥倒逼、引导和推动作用。过去执纪审理工作,主要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在初核立案调查结束后,就移送审理,审理工作人员根据具体的违纪事实和相应的纪律处分规定,对违纪党员干部提出定性处理意见。这样的过程实际上审核的是二三四种形态,并没有对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审理。按照“四种形态”要求,执纪审理要进行全方位审核,不能仅仅停留在对采取二三四种形态处理的案件进行审理上,对需要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问题线索也要与审理部门进行研究商讨,采取恰当的措施手段进行处理,才能收到综合执纪的最佳效果。因此,案件审理工作要转变观念,不能只进行定性处理审核,要全方位审核,综合把握“四种形态”,除了采取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立案审查等雷霆手段进行震慑外,还要施加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柔性措施进行教育警示,综合运用、整体发力,管到位、严到份,在保持严肃惩治治标的高压态势下,促进第一种形态深入践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五是责任落实由纪委单打独斗向齐抓共管转变。中央一再强调,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是纪委一家的事,而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纪委必须共同履责担当。纪检监察机关要与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共同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内监督工作,按照全员管理干部、全员监督干部、全过程监督干部的要求,恰当运用各项措施进行监督。要督促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特别要发挥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处理的处理,对于典型的问题线索,不仅纪委书记要谈,党委书记也要谈,扩大谈话面,提高谈话效果。要认真落实问责条例,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领导干部坚决追究责任,以问责促进“四种形态”落实。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随时掌握其他非纪检机关运用诫勉谈话、函询提醒、组织处理等措施手段的情况,努力形成重要信息共享、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大兴安岭地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