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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0年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单位:北大荒建设集团 文章来源:北大荒建设集团 [ 2010-01-28 17:09:00] 您是第 1352 位访客

黑建安[2010]1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0年建设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现将《黑龙江省2010年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一月十一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全办,大庆油田。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0年1月11日印发
校对:省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扈其强            共印30份
黑龙江省2010年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0年全省建设系统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厅党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预防为核心,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预防保证措施为重点,按照“抓早”、“抓紧”、“抓实”、“抓深”、“抓细”的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不间断地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活动,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和“三类人员”任职考核制度,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提高监管效能。
二、工作目标
将创建标准化工地纳入省政府“三优”文明城市工程,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在上年基础上有新的突破,创建范围、质量、水平明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量不突破上年水平,保持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三、重点工作
(一)继续加大推进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力度。一是将推进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与省政府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结合起来,通过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实现施工现场的文明、整洁,通过创建“三优”城市,争取全社会广泛支持与参与,促进创建标准化工地提档升级。二是继续扩大标准化工程创建范围,将创建标准化工地范围扩大到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企业,实现各级、各类企业及全员创建。三是加大创建标准化工地推进力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两场联动机制,从招投标、质量、安全、造价管理及施工许可证发放、各种相关奖项评选等环节及建筑市场、施工现场两方面合力推进创建标准化工地,消除空白区。四是大力推进棚户区工程、县级工程等薄弱环节标准化工地创建,提高整体水平。五是通过提高企业、建设主管部门人员素质,召开现场会、增加指导频次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提高指导水平,多创精品工程,提高总体水平。全年计划分批、分层次组织全省市、县级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培训的内容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以《黑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标准》为重点的标准规范;全年拟开展4次省级标准化督查行动,督查中坚持服务指导与执法相结合,发现并解决问题。六是与造价部门配合,加快安全技术措施费调整进度,将综合脚手架费用列入安全技术措施费(主体外防护应采用双排脚手架),提高主体防护水平,进一步简化、明确安全技术措施费内容和范围;对于未计取、计取未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或达不到标准化工地标准的,按该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费额度给予处罚,罚款上缴同级财政。七是充分发挥各地、各单位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引导其在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前提下,不断创新,推进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日臻完善。
(二)强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一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杜绝盲目压缩合同约定工期和减少安全生产费用。二是加大对缺乏安全生产意识、主动性、自觉性及安全生产能力薄弱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完善机制、健全机构,加大投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三是加强对监理单位监管。从提高监理单位安全意识,规范监理程序,提高人员安全管理业务素质入手,提升监理单位履行职责能力;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方案不认真,安全检查敷衍了事的,依法严肃处理。四是突出重点时段监管,根据施工旺季、收尾期、节假日、重要会议期等不同特点预先提示,重点检查。五是突出特殊气候季节时段监管,针对今年我省高温期雨量大,有可能发生洪涝灾害的情况,督促企业制定周密的雨期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提前预警。六是加强对基坑边坡、脚手架、模板支撑、大型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的监管,督促企业做好观测、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七是加大对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复杂工程、大型工程的监管力度,根据工程性质、危险度制定严密预案,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其中,哈尔滨市地铁、松浦大桥等工程是监管的重中之重。
(三)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及专项治理,突出做好重特大事故的防范,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一是将隐患排查及专项治理常态化,将其做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常抓不懈。二是继续重点抓好高坠、物体打击、坍塌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整治,找出深层次的原因和规律性,争取彻底整治到位。三是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限期整改、停止施工的,监管部门对查出的隐患要确定专人跟踪问效,明确责任,要在到期前、开工前及时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及时核查企业安生产条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2010年3、4月份,省建设厅将对全省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普遍检查,各地自检自查,省建设厅抽查,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改正,并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深刻分析事故原因和问题,不断深化、强化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对发生的事故,认真统计、分类,不仅要了解事故直接原因,更要细致分析间接原因,找出管理、技术方面的问题,研究、制定有效、起普遍作用的、精细化的措施和办法,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六)加大事故处理力度,严肃追究责任。对2009年发生事故的企业给予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对事故责任人给予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考核证、停止执业资格的处罚,并计入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
(七)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一是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要求,对企业管理人员重点培训《黑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标准》以及有关安全规程、规范、政策等,通过加强指导、监督、检查,严格考核的方式保证培训效果;二是通过组织编写农民工培训教材,免费发放安全知识读本等方式,提高企业全员培训范围和质量;三是继续强化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作业前由技术人员将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危险源的内容、管理要求向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解释说明,并履行签字手续;四是广泛开展班前班后安全教育活动,岗前由班组长讲解操作中的注意事项、管理制度,检查安全装备的配备情况,岗后由班组长对作业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并形成记录。五是开展全省安全监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培训重点是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及法律、法规,提高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八)加大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提高管理效率。一是继续推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通过现场、主管部门实时监控,提高监督、检查力度,力争年内在全省多数市级中心城区普及应用;二是逐步推广鹤岗市研发的安全责任锁定管理 系统,通过指纹识别,锁定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身份,进一步落实相关人员安全责任,争取年内在几个主要城市使用;三是进一步加强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的监控管理,自2010年3月1日起,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配置安全监控报警和运行工况显示与记录装置,并建立远程监控管理平台,否则,不予塔机验收、备案,不得使用。
(九)做好大庆石化系统安全管理经验总结、推广工作。总结、学习大庆市石化系统“人性、标准、精细”的管理经验,找出普遍经验,推广到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中,提高创建质量,逐步形成科学、精细、严密的安全理念和人性化的安全文化。工作中应把握几个要点:一是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培养企业从业人员爱岗敬业的精神;二是将人性关怀融入安全管理工作中;三是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管理规范和标准;四是鼓励倡导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精细化、严密化管理;五是将石化经验与施工管理实际相结合,活学活用,避免照搬照抄。
(十)提前谋划,做好“国检”基础工作。2011年代表我省参加建设部安全检查的是大庆市和绥化市,为在“国检”中取得好成绩,应提前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一是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费足额计取,提供经济保障;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全员素质;四是加强指导,省、市专家组提前介入,对明年新开工工程从基础开始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指导,严格要求,树立样板工地,大面推广。
(十一)强化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监管。继续将安全生产做为燃气、供水、供热、市政道桥、地铁等行业管理以及“三供两治”工程建设推进方面的重点工作,健全制度,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十二)加强村镇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随着村镇建设规模逐年增加,特别是“两房一草”工程的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偶有发生,村镇安全监管力量、监管措施需要研究解决。

来源:黑龙江省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