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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出台评定办法 规范重点旅游名镇建设

发布单位:北大荒建设集团 文章来源:北大荒建设集团 [ 2010-04-02 15:44:00] 您是第 900 位访客

 为了加快全省旅游名镇建设步伐,加强规范引领,黑龙江省推进重点旅游名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重点旅游名镇示范导则及评定方法》(以下简称《导则和方法》)。

  《导则和方法》内容包括名镇概念及适用范围、规划布局与特色风貌、资源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综合管理、重点旅游名镇的评定方法等内容,适用于指导全省重点旅游城镇、镇景合一的景区、发展旅游的农(林)场和村的建设。

  全省重点旅游名镇的创建和评定工作由省推进重点旅游名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各市(地)、县(市)政府(行署)、总局按《导则和方法》组织实施重点旅游名镇的建设,进行初步验收并把关,达到相关标准后向领导小组提出申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考核组,对重点旅游名镇创建工作进行验收和评定。对达到重点旅游名镇创建标准和条件,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省政府授予“黑龙江省重点旅游名镇”称号;对在重点旅游名镇创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暂未达到创建标准和条件,考核得分在80-90分之间的,授予“黑龙江省重点旅游名镇创建先进单位”称号。

  2009年以来,黑龙江省提出打造五大连池、镜泊湖、亚布力、汤旺河、神州北极、兴凯湖、黑瞎子岛、名山、海林农场、七星农场、横头山等11个重点旅游名镇,以此来带动周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促进全省旅游业快发展、大发展。